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7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提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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