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7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 638 号公司 8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解决南安雄创利润补偿事宜的议案 √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 √
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部分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1、2 涉及苏加旭先生、李建强先生、福建省固鑫
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位股东,上述六位股东
均对上述提案 1、2 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提案 1 的表决通过是提案 2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提案均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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