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7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通知,获悉超
达投资在2018年7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进行了质押,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翔集团”)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
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质押数量 本次质押占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8,500,000 2018年7月18日 办理解除质 华鑫国际信 22.35 龙翔集
押登记之日 托有限公司 团融资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其合计
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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