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0日电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回购报告书,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按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8万股,约占0.4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在36个月内注销。根据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609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761%。公司表示此次回购不会对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
2024年前三季度,长春高新实现收入103.88亿元,归母净利润27.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