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11月15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3亿元-5亿元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提供专项贷款项目提供金额3.5亿元、业务期限1年的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