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8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和《总经理工作规则》,同时废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独立董事工作办法》 修订 否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定 否
8 《总经理工作规则》 制定 否
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总经理工作规则》生效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23-88、89、90、91),敬请查阅。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修订对照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章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第五节 股 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东大会的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对其履
召开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出述职报告。 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
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条文所列
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
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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