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5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凯尔辛基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辛基”)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借款11,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展弘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弘园林”)向四川信托借款14,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公司控股子公司浏阳金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金科”)接受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50,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科”)分别以持有浏阳金科90%和1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百俊”)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借款60,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骏成”)向民生银行借款20,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常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1,000万元,期限10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项下
36,800万元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金明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金科”)向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借款7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润达”)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2,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原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国丰园”)向北京银行延庆支行借款200,000万元,期限60个月,公司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就合作协议部分条款重新约定,河南国丰园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非并表参股公司,则公司对其融资提供的担保相应变更为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0、公司控股子公司雅安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金凯”)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万元,期限2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8,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1、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科”)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金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万众”)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借款65,5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20,000万元,期限168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冉”)以持有华冉东方20%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
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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