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蒋思海先生为总裁, 聘任李华先生为副
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罗利成先生、喻林强先生、王洪飞先生、何立为先生、方明富先生为副总裁,聘任刘忠海先生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我们审阅了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或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黎明、程源伟、姚宁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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