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科事件发表言论开始到金科修改公司章程前,可视为第一阶段,双方可能答成某种一致
股友UpVEF6
2017-05-24 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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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万科事件发表言论开始到金科修改公司章程前,可视为第一阶段,双方可能答成某种一致。修改章程到停牌可视为第二阶段,黄反悔了。停牌后到判决书下达可视为第三阶段,届时黄是否放手就看处罚多少了。等到判决书下来才复牌。罚多了,融创给钱,黄取消一致行动人,与融创联合开发2000万方的土地,金科是融创的一个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这样融创可以并表了,也就与孙宏斌的言论及回复问询函的一致了。如果股价涨上去,黄又一次可以减持,也算是合作开发的另一种差额补偿吧。融创不会回归A股,花这么多钱买这个壳不值,目的其实就是并表合作开发。孙总不想斗了,从并购绿城开始到乐视合作可看出,再困难时帮人一把随便赚点钱,买卖一笔买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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