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金科03”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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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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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7


债券代码:112924.SZ 债券简称:19金科03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金科03”回售实施办法暨调
整票面利率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19金科03”(债券代码:112924.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发行人决定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19金科03”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6.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7月8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金科03”。截至2021年6月7日,“19金科03”的收盘价为100.300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发行人经营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承担。发行人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9、本次回售申报不可以进行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当前面值100.00元/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1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1年7月8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二、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7月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期间利息,利率为6.50%,每10张“19金科03”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5.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治佳
电话:023-63023656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晓晓
电话:0755-8252037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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