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以净资产收益率6%作为股权激励的
股友borneykin
2018-05-14 07:56:10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泰达股份以净资产收益率6%作为股权激励的判定依据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有失公允?说实在,做了几十年目标计划,从没见过以上一年的75折作为激励目标的,从目标激励来说,建议以前2-3年均值提高20-30%更为合适。 【答】泰达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5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8-05-16 16:59: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