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0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3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2A 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苏建青、刘玉、刘戈林、章寒晖、郭子斌回避表决。
因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25,449 份。本次注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 会 第 五 十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认可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苏建青、刘玉、刘戈林、章寒晖、郭子斌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 会 第 五 十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认可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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