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铜陵有色资讯
2024-04-28 15: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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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铜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通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电工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芜湖铜冠电工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安庆月山矿业有限公司、铜陵格里赛铜冠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新技术有限公司、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厄瓜多尔科里安特公司、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铜冠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怀宁金宁物流有限公司、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等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5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金融衍生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价格及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过程管理;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安全风险防范控制;环境保护控制;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资产及资金控制;舞弊风险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交所内部控制相关指引与守则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错报中的“重大”,涉及当年公司合并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选择标准:不低于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 1‰。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中的“重视”的选择标准:超过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 0.2‰且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

(2)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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