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铜陵有色资讯
2024-04-28 15:40:40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铜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铜陵有色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2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向特定对象按面值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2,14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600.00 万元,主承销商扣除发行费用 1,600.00 万元(含税)后,实际到
账募集资金金额为 213,00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到账。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3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896.7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703.21 万元,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8.3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
计为 771.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9 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和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0240292002273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 1308024029200227321 771.60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13,896.7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