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Co.,Ltd.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修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时,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随时召开会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战略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
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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