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8-10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2-53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2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2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11 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21 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 年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 年 8 月 10 日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
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
(2)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攀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 年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2 年 8 月 10 日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攀钢集
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2012 年 8 月 10 日 刊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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