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7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及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书面提交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补选董事事项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即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
订)》、本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上述规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48,45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提议将上述补选董事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将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6)
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装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
村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变更为“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
中心多功能厅”。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有关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余事项均不变。
更新后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34)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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