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1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5,937,536.58 元,2023 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18,169,463.72 元,2023年度 母公司 的净
利润为 66,991,972.56 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750,262.09 元,扣
除当年分配的 2022年度现金红利 8,807,000.00元及提取 2023年度法定盈
余公积 6,699,197.26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5,236,037.39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 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3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65,236,037.39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 红利1.52元(含税),共派现 53,546,560.00元。公司 2023年度不送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当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应对挑战:建筑业务受资金规模制约在行业内规模较小,尚需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补充发展资金;功率半导体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芯未半导体产线建设和电研科技团队组建仍需大量资金注入;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亦可能存在现金需求。同时,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有息债务规模 25.14 亿元,其中一年内需偿还的有息负债金额为 9.42 亿元,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
大。公司从发展角度需要适当考虑负债水平和股东回报的关系,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但与历史同期相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近5 年来最高值,较 2022 年上涨 508%,且派现总额占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的 82.08%。该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量投资者回报和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前提下,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偿债能力、资金需求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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