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证券投资的批准程序
1.1、经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购买股票指数基金与相应股票指数期货套利,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1.2、经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远
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在不超过10 亿元的额度内购买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1.3、经2016年8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远
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金
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1.4、经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远大物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指数基金与相
应股票指数期货套利,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购买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1.5、经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远大物产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
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证券投资的目的:降低持有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报告期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资金来源
债券 GC001 国债逆回购 - 750,000,000.00 自有资金
合计 - 750,000,000.00 --
5、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5.1、报告期,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进行证券投资。
5.2、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防范、控制资金风险。
5.3、公司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投资的情形。
6、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提高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投资回报,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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