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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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19: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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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4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8-2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3日下午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00--2018年5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马伟进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4684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783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9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804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89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38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594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0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80446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89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04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89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38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8 %;反对769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2%;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69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69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1%。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38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8%;反对 769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2%;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69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69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1%。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38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8%;反对 769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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