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8-21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3日下午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00至2018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 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228号景源商务中心四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1: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2.00 提案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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