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明山)
新华联资讯
2024-03-29 2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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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为公司管理出
谋划策,就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丁明山,高级经济师,后 EMBA。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华力高科技
创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2001 年至今任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曾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事先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并能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中心等内部机构或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努力推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5 次,委托出席 5 次;应出席并亲自出席
董事会 9 次,其中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8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同时,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召集并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对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察,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会上审议
了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明确审议意见。在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年审会计师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仔细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调研与交流,就公司
文旅主业的复苏情况、经营规划和方案等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详细了解,运用本人在文旅行业的经验,为公司景区的经营思路提出专业建议。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员工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充分的依据;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员工均主动提前向本人发送会议资料供详细审阅,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及时进行解答;日常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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