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6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3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文旅”或“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
别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14 时、15 时 30 分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
《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
2、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京 01 破 389 号、(2023)京 01 破 390 号、(2023)京 01 破 391 号),裁定批准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文旅、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2023 年 11 月 14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 3 家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暨指
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新华联文旅、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14 时、15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就新华联文旅、新华联置地及长沙铜官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旅、新华联置地及长沙铜官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审计机构作《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说明》;
5、评估机构作《评估机构工作情况说明》;
6、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
7、管理人介绍《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主要内容;
8、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9、债权人会议表决《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并由管理人回答债权人询问;
10、法院宣布表决情况;
11、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新华联文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理人共 77 家,其中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共 72 家,占全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 77 家的93.51%。
出席新华联置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理人共 31 家,其中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共 21 家,占全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 22 家的95.45%。
出席长沙铜官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理人共 375 家,其中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共 310 家,占全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 346 家的89.60%。
此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管理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公
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职工代表等。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文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以下简称《新华联文旅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新华联文旅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新华联文旅后续债权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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