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4-21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
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决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部分主营业务分析、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第四节第六部分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及第七部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等内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9,631.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97 万元。截至 202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512,935.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975.8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度
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及市场形势等综合研判,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创新发展,充分挖掘潜能,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回报广大股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21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88,518.76 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423.55 万元。
鉴于公司及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 2023 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
金状况,考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 2024 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及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