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2
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25号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于10月18日发出《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25号),要求你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10月25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你公司于10月26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后又于11月1日、11月9日两次披露公告称再次延期回复我部问询函,并预计将于11月15日前向我部复函并予以披露。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尽快组织相关工作,按期复函并及时予以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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