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中迪投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ST中迪资讯
2024-02-21 15: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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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 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4-1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迪投资、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部问询函 2024〕第 101 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收到《问询函》
后,公司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4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营业收入 10,800 万元
至 11,1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0 万元至-13,000 万元,并称你公司开发的 中迪·花熙樾”项目 2 号楼于本报告期内实现完工交房确认收入。

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说明房地产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并结合 中迪·花熙樾”说明相关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及证明材料、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是否达成、是否已经办理备案或者交房手续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客户未签收、未完成银行按揭审批等提前确认收入及期后退款的情况。同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前述事项已经实施或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回复:

一、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比较

一)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为: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比较:

1、万科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引用来源为万科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财务报表附注三、27 收入 第
90 页),公告原文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房地产销售合同。对于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各地的法律及监管要求,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房地产销售,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其他的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保利发展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引用来源为保利发展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附注三 二十九)
收入 附注第 24 页),公告原文为: 3.收入的确认。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物业出租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等,其确认原则为:

(1)房地产销售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与万科一致,与保利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亦无实质差异。


二、 中迪·花熙樾”项目 2 号楼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

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与判断房产控制权转移时点相关的主要条款摘录如下: 在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可以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特快专递、手机短信、报纸公告等形式。出卖人采取邮寄方式的,合同中列明的买受人通讯地址或买受人身份证地址(单位注册地址)为送达地址,寄出三日(本省)或七日后(外省)视为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房手续的,则视为出卖人已于通知交房届满之日交付房屋,买受人已接收房屋;该商品房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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