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神州易桥 公告编号:2018-073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场设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7
号5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聪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各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论证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表决结果如下:
1、交易对方
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标的为霍尔果斯神州易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财税”)60%股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交易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快马财税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快马财税1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值为95,000.00万元,其母公司报表口径
股东全部权益为80,367.81万元,评估增值14,632.19万元,增值率18.21%;
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90,111.81万元,其母公司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
9,744.00 万元,增值率 12.12%。截至评估基准日,快马财税实缴注册资本为
70,000.00万元;截至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快马财税实缴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00万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价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快马财税 100%股权的评估值金额,以及评估基准日后快马财税实缴注册资本增加额,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快马财税60%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60,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因收购整合下属公司形成的债务金额为218,749.56万元,需要在未来三年内分期支付,交易作价与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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