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钟宏)
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钟宏,男,1961年出生,博士。曾任中南工业大学化学工程系主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相继承担国家863项目、973项目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企业合作等项目5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8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获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160余篇。在选矿与冶金药剂的分子设计、绿色合成以及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方面已形成有特色的研究体系,10余项专利实施技术转让和产业化。现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锰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策,按照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 核与监督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切实履行职能,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认真审阅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对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董事 会各专业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2024年 本人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期内,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 查验和研究基础上,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 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2023年1月6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开展2023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其 同意
十九次会议 可行性分析
2023年1月17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接受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同意
二十次会议
2023年1月19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交易
2023年3月13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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