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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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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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10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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