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6
A股股票简称:兴蓉环境 A股股票代码:000598 公告编号:2016-3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XingrongEnvironmentCo.,Ltd.)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公众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署日期:2016年7月26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兴蓉环境”)已于2014年8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9号文核准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2亿元(含22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已于2014年9月15日完成发行,发行面值人民币11亿元,剩余部分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1亿元。
2、兴蓉环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43,387.41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2.0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28.76%。本次公司债券按最高限额22亿元成功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为22亿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09%,未超过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0%。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7,581.38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044.52万元、75,226.17万元和82,473.45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5日公告,2016年一季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2日公告,根据本公司2013年至2015年及2016年3月末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至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经营业绩,本次公司债券仍符合发行条件。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6、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60%~3.6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7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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