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7-2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市兴蓉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14年7
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关于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四川证监局的有关要求,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说明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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