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18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2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
月14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若公司如期于2014年4月30日披
露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
月30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
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4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3.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2所述情形,但公司在2014年5月5日(含2014
年5月5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2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7月5日前仍无法完
成201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7月7日起复牌,同
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4所述情形,但在2014年7月7日(含2014年7
月7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
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4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7日前仍无法披
露201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9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
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6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9日(含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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