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3
A股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A股公告编号:2018-00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15:00至2018年3月20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A股:2018年3月9日
H股:2018年2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3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18年2月15
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
记。于2018年2月1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
3.凡欲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须于2018年2月14日下午16:30前,将所有过
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 148
号21楼2103B室,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填写回执
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
4.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5.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的话)须于股东大会举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或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方为有效;
6.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代表和专业人士。
(八)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E座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对上述会议审议事项需要特别强调事项:无
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㈠ 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
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