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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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为推进本次重组的顺利开展,公司已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仍在就该收购事项进行商谈。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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