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0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北
京西城区瑞得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诉讼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推进该诉讼事项得到切实解决,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议案一中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该诉讼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对象:公司总经理
(2)授权事项:就公司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浙江哈工与吴淳就双方关于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相关诉讼,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确认的调解方案及《备忘录》的内容,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与吴淳进行谈判、调解等事宜,并办理后续履行调解方案及《备忘录》中涉及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过户、浙江哈工 100%股权价值的确认等其他执行层面的相关事宜。
(3)授权期限:以上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一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3、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2 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3、拟签署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