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威孚高科资讯
2023-11-15 1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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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具体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威孚环保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邢 敏 冯凯燕 潘兴高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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