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威孚高科资讯
2023-10-24 16:59: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33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17,000 股。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邢 敏 冯凯燕 潘兴高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