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威孚高科资讯
2023-04-27 2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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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个。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92.7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7.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或人民币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或人民币3,500万元。
定性标准

(a)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b)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c)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5%或人民币200
万元-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1%或人民币1,500万元-3,500万元;

定性标准

(a)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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