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2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俞小莉 9 9 0 0
邢 敏 9 9 0 0
冯凯燕 9 9 0 0
潘兴高 9 9 0 0
2022年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无反对、弃权情况,均投了
赞成票。
二、2022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1月7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7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15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7)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5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年7月29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与博世力士乐开展战略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19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7日,我们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有效地履行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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