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证券代码:000576 公告编号:2018-5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司法裁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执行,本公司1家法人单位所持172,693股份已过户至83户实际出资人名下。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9日。
一、司法判决与裁定过户
1、司法判决及裁定事项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了《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6)粤0703民初3081-3096号、3097-3113号、3114-3130号、3131-3147号、3148-3164号]》(以下简称“《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江门甘化综合厂”名下的“广东甘化(股票代码为000576)”172,693股限售流通股属林建民等83人所有。”
“二、应协助林建民等83人将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到各人名下,并同时协助办理解除上述股份的限售手续。”
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粤0703民初3081-3096号、3097-3113号、3114-3130号、3131-3147号、3148-3164号]民事调解书,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粤0703执2950、3047、3055、3056、3092号]》及《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粤0703执2950、3047、3055、3056、3092号]》(以下简称“裁定书”),具体协助执行及裁定内容如下:
“将登记在“江门综合厂”名下“广东甘化”(股票代码为000576)的172,693股限售流通股过户到林建民等83人名下。”
2、司法裁定执行完毕后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粤0703民初3081-3096号、3097-3113号、3114-3130号、3131-3147号、3148-3164号]民事调解书,以及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上述股份过户办理完毕。过户完成前后,涉及到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1)过户完成前持有的限售股份股东及持股情况表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江门甘化综合厂 813,337 0.18%
(2)司法裁定及过户完成后林建民等83户实际出资人股东及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情况表暨解除限售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占总股本比例
份数(股) 份数(股) (%)
1 林建民 792 792 0.00
2 陈带好 1,188 1,188 0.00
3 黄伟强 396 396 0.00
4 黄素英 792 792 0.00
5 方卫民 1,584 1,584 0.00
6 金耀观 792 792 0.00
7 郭勇 792 792 0.00
8 林德浩 1,980 1,980 0.00
9 林金明 2,376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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