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上市公司及名下有物业的子公司被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纳入大股东与第三方的支付承诺保证,签署的时间为2.17.7月,正值公司现第二大股东举牌公司之际,请问,此事,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否参与或者知情。如果第二大股东不知情,且为独立第三方与陈阳友没有潜在的一致行动关系,那么,目前爆出来的这事件,对第二大股东而言,肯定难以接受,请问,目前第二大股东对此事的态度?? 【答】
新大洲A:股东都希望公司规范运作。谢谢!¶¶2018-11-11 07: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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