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拟展期的公告
新大洲A资讯
2023-11-07 17: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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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08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
司债务重组项目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债务重组情况介绍

1、2020 年 8 月 24 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新大洲控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大洲实业”)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 号),
约定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205,695,000.00 元,债务重组期限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同时,长城资管与海南新大洲实业签署了《抵押合
同》(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 号-抵)。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 号)约定的条件长城资管对新大洲控股上述债务实施债务重组;海南新大洲实业自愿为重组后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与长城资管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签署了《债务重
组协议补充协议(三)》(编号:中长资(连)合字〔2022〕232-4 号),同意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的还款计划。

2、2020 年 8 月 24 日,新大洲控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海南新大洲实业与长城资管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 号),约定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
币 113,668,440.79 元,债务重组期限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止;同时,长城资管与海南新大洲实业签署了《抵押合同》(编号:中长资(大)
合字〔2020〕123 号-抵),长城资管与新大洲投资签订《连带保证合同》(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 号-保)。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 号)约定的条件长城资管对新大洲控股上述债务实施债务重组;海南新大洲实业自愿为重组后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新大洲投资自愿为重组后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长城资管与新大洲控股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签署《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中
长资(连)合字〔2021〕230-1 号)与《股权质押合同》(中长资(连)合字〔2021〕230-2 号),约定新大洲控股以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3000 万股股权质押,自愿为《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 号)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长城资管与新大洲控股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签署《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二)》
(中长资(连)合字〔2022〕107-2 号)与《股权质押合同》(中长资(连)合字〔2022〕107-3 号),约定新大洲控股以持有的五九集团 12000 万股股权质押,自愿为《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 号)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022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
协议(四)》,同意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的还款计划。

3、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2 年
3月29日和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33、临 2021-121、临 2022-020、临 2022-081)。

(二)债务履行及展期安排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近期正在重新调整资金安排,并向长城资管提出延期申请,得到了长城资管的支持,双方经过协商拟定了新的还款计划如下:
1、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债务重组协议补充协议(三)》项下本公司尚
未偿付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174,840,750.00 元。

本 公 司 拟 与 长 城 资 管 签 署 补 充 协 议 , 贷 款 本 金 将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74,840,750.00 元展期,偿还期限调整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海南新大洲实业继续同意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财产为海南新大洲实业合法拥有的如下财产: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三亚新大洲广场地下一层及一至二层面积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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