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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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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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针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山东铁路基金等成立合伙企业开展个贷不良业务提供远 期增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合作及提供远期 增信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 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山东铁发资产等成立合伙企业开展机构困境业务提供远 期增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合作及提供远期 增信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 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黄昌兵 李格非 寇日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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