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陕国投A资讯
2024-03-17 15: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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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8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4-1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年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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