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计划 2024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证券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切实有效执行《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该计划并提以下几点意见: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需坚持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稳妥、合规地进行操作。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须进一步按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投资审批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合规运作。超过前述额度的,需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2.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实际运作中需要严格执行该制度。
3.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应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秉承集体决策策略和稳健型投资风格,以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管清友、赵廉慧、徐秉惠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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