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22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编号:临2015-6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发行A 股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本公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79号批复的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3号文件已同意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5年1月26日(周一)起终止上市并摘牌。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宏源证券;
股票代码: 000562;
终止上市日期: 2015年1月26日。
由此本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月26日起终止上市。申万宏源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换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23日,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2.049382716的1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本次重组方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于2015
年1月16日依据《关于核准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号)设立了全资证券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当日变更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迁址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000046991。
比例转换为申万宏源A股股票,即每1股本公司股票换2.049382716股申万宏源A股股票,宏源证券股东所持股份将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8,140,984,977股申万宏源股份。公司股东换得的申万宏源A股股票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万宏源将于2015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的股票简称为:“申万宏源”,股票代码为:“000166”(关于申万宏源上市的相关情况详见申万宏源于当日发布的《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披露文件)。
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票,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申万宏源A 股股票,原在本公司股票上设置的
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相应换取的申万宏源A 股股票上维持不变。
二、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后续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自交割日起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申万宏源享有和承担。宏源证券在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申万宏源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如在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内未能办理形式上的移交手续(如房地产、商标、专利等过户手续,对外投资权益的变更手续以及车辆过户手续等),则该等资产的实质权利、权益、负债亦自交割日起归属于申万宏源。
除合并双方按照《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向各自的债权人发出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通知和公告后,基于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外,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需履行的义务、责任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由申万宏源承担。
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由合并双方依据有关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的规定承担。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与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应充分保障、平等对待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利,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分别作为其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自交割日起由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享有和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有问题可联系宏源证券股票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以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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