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9日发出通
知,2017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培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李培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项议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
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李培峰,男,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参加工
作,历任烽火中学教师、烽火宾馆总经理助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干事、烽裕公司副经理、烽火集团团委副书记、人事部副部长、军通市场部副部长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军通公司副总经理兼驻京办主任、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目前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份15,050股,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限售股份 120,300 股,合计13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