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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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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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结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我们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严格加强资金管理,本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发生。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本报告期发生的担保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14,34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63%。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 余额为197,33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4%,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上述担保属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所提供,且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8,292,259.15元,公司2023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法规,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就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
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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