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爱我家资讯
2024-04-25 1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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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健康运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本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及控制方式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是融入业务、基于流程,防范风险、提升效能、驱动业务发展。作为数字化变革的公司,公司运营的内部控制管理方式为以流程驱动为导向的端到端数字化系统运行。公司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的目标、职责和管控要求有机融入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嵌入业务流程,内嵌到数字化系统平台,将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求的关键控制点融入到流程审批过程,实现内控制度与流程数字化驱动的协同。

公司基于数字化流程建设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既是一个运营系统,又是一个业务操作系统。公司通过明确的结构化流程来指导业务活动,并通过完整的系统流程来反映业务的本质。公司业务运营数字化背景下的风险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营运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措施,主要通过数字化系统的流程控制实现,通过系统权限的严格设置和流程的自动化执行,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在系统中的落地,通过对管理流程、制度和岗位约束、制度的有效性、关键岗位等的重点关注和有效控制,保证公司资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和运营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组织体系及职责权限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管理层、各部门及所管各单位。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为决策层,监事会为监督层,经营班子为领导执行层,各中心、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为具体建设执行层,审计部审计组为监督评价部门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审批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审批组织结构;保证经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其内部控制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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