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选举,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了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由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运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优化组织结构,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提高公司统筹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为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专
门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实施
过程等进行有效监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行效率;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能够
发挥独立作用,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
1.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
材料。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董事会按程序
审议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其相关议案。董事在审议过程中,从公司实际情况
出发,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就公司发展战略、财务
管理、经营计划、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所审议案在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
与会董事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
号
第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制定
届 董 应 出 席 董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
事 会 2023年3月 事9名,实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项议案。
1 第 二 14日(通讯 际 出 席 董
十 六 表决) 事9名。
次 会
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营
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重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 十 《公司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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